来源:永利yl6776 发布时间:2024-06-24 浏览量:
各班级:
关于开具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”特做以下说明:
1. 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,由员工携带相关材料至生源地所在县(市、区)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办理,高校不再进行认定。
2. 学校只负责给员工开具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”,证明员工在校的基本情况,在校期间有无其它贷款,以及学费与住宿费标准,并在开学后为员工填写贷款回执。
3. 在校生中首次贷款的员工,持学校开具的证明至生源地所在县(市、区)员工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,续贷的员工持往年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的发票单据至生源地所在县(市、区)员工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。
4. 续贷员工如果将往年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的发票单据丢失,则由学校开具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”,证明中应注明该生为续贷员工,票据丢失。
5.高校为首贷员工开具过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”的,无需再次开具证明。
6. 高校已经为员工开具过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”,虽格式与本证明不完全相符,但内容一致的,无需再次开具证明。从2011年起各高校统一开具符合本格式的证明。
7. 学院填写好后,可统一交至学工部盖章,存根在下学期初学院收齐后统一存档。
注:请需要开具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”的同学,在6月27日前,将附件交到潘文老师处(1A521),逾期不候!!
永利yl6776
2024年6月24日